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金融工作會議關于做好養老金融大文章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關于大力發展商業保險年金有關事項的通知》精神,加快補齊第三支柱養老體系短板,更好滿足人民群眾多樣化養老保障和財富管理需求,結合河北實際,現就大力推進商業保險年金發展通知如下:
一、明確商業保險年金內涵。商業保險年金(以下簡稱商保年金)是指商業保險公司開發的具有養老風險管理、長期資金穩健積累等功能的產品,包括保險期限5年及以上、積累期或領取期設計符合養老保障特點的年金保險、兩全保險,商業養老金以及金融監管總局認定的其他產品。
二、大力發展各類養老年金保險。養老年金保險具備投保簡單、交費靈活、收益穩健、領取形式多樣等特點。各人身保險機構要以更好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多樣化養老保險保障和跨期財務規劃需求為出發點和立足點,從做強經濟補償、突出保值增值、強化服務對接、延伸服務范圍等方面創新發展各類養老年金保險業務。鼓勵符合條件的人身保險機構在我省經營專屬商業養老保險。
三、積極發展其他年金保險和兩全保險。鼓勵各人身保險機構堅持長期發展理念,順應經濟社會需要,發展保障功能較強、經營成本可控、收益水平與客戶風險偏好相匹配的其他年金保險和兩全保險產品,為不同群體、不同人生階段的客戶提供個性化、差異化的多元保障,全面覆蓋客戶對于養老服務的預期,提供抵御生老病死殘等多種人身風險的綜合養老保障服務。支持符合條件的養老保險公司在我省開展商業養老金業務試點。
四、穩妥有序開展個人養老金專屬產品。各人身保險機構要結合個人養老金制度特點,加強產品和業務管理,加快產品轉型,提升客戶全生命周期的人身保障和財務規劃的科學性、有效性和穩定性。開辦個人養老金業務的商業銀行要滿足參加人多樣化養老保障需求,代理銷售不同險種、類型、期限的個人養老金保險產品。要加強政策宣導,引導客戶對養老金投資長期性、專業化、多元化等屬性的認識,分散配置,理性選擇。銀行保險機構在銷售個人養老金保險產品時要完整、客觀地記錄營銷推介、關鍵信息提示和投保人確認等關鍵環節,滿足保險銷售行為可回溯管理要求。
五、促進保險業與養老服務業協同發展。鼓勵各人身保險機構發揮保險資金長期投資優勢,落實《河北省支持康養產業發展若干措施》要求,爭取保險機構總部通過自建養老社區和養老服務機構等方式,實現長期護理、風險保障與機構養老、社區養老、居家養老等服務有效銜接,助力第三支柱養老保險體系健康發展。
六、建立健全商保年金統計制度。各人身保險機構要強化商保年金業務數據質量,優化信息系統建設,建立健全對商保年金產品的識別及管理機制。完善數據填報和審核的工作流程,確保數據報送的真實性、準確性、及時性和完整性。各級監管部門要定期開展數據質量檢查及檢測分析,及時采取提示、通報、約談等措施,持續提升統計數據質量,提升統計服務能力。
七、加強商保年金業務監管。各級監管部門要進一步明確和細化保險機構開展商保年金業務的監管要求,堅持“強化合規經營、防范化解風險、提升服務能力、支持改革轉型”的導向作用,建立以風險監管為本的制度體系,持續防范化解苗頭性、傾向性風險隱患。加強對商保年金業務監督檢查,聚焦重點公司、重點環節,針對突出風險,嚴格規范市場運營,堅決整頓市場亂象,通過現場檢查、稽查、行政處罰和監管強制措施,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切實保護好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
八、完善商保年金發展組織保障體系。各人身保險機構要建立由主要負責同志牽頭的工作組織架構和頂層設計,將推動商保年金業務發展納入戰略規劃和年度重點任務,匯聚專門力量,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和責任分工,完善激勵約束機制,建立健全科學合理的考核標準。各級監管部門要建立主要負責同志親自抓、分管負責同志具體抓、各相關處(科)室協同配合的工作機制。要持續做好與地方政府、相關部門溝通聯動,配合落實《河北金融監管局關于銀行業保險業做好養老金融大文章的通知》相關要求,持續推動商保年金業務高質量發展。
河北金融監管局辦公室
2024年11月1日